各学院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将组织对区级“本科教学工程”项目自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、验收项目
按《通知》要求,对2013年以前立项建设并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对尚未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。
二、时间与地点
时间:2015年10月28日下午2:40—5:40
中期检查地点:文科楼124教室
结题检查地点:教务处201办公室
三、检查程序
1、中期检查项目: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做5分钟说明。
2、结题项目: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做5分钟介绍,学校专家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查验。
四、结题项目材料
1、项目任务书(内容包括建设规划、实施方案),3份;
2、项目检查、验收报告(见附件),3份;
3、项目研究成果载体及支撑材料(实物),现象展示。
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0月27日(星期二)下午5:00前报送教务处201办公室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mxzlj2003@163.com。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同时提交成果复印材料。所有材料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。
附件:1、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》
2、2015年自治区“本科教学工程”中期检查、验收项目汇总表
3、项目检查、验收报告书。
教务处
2015年10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