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“本科教学工程”项目结题验收安排的通知》,经学校组织验收,现就2013—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、自治区级和校级“本科教学工程”评审验收结果公布如下:
一、验收基本情况
项目类型 |
检查验收数量 |
结果 |
自治区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 |
19项 |
检查合格 |
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 |
71项 |
同意结项、4项需要补交材料 |
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|
22项 |
同意结项 |
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|
26项 |
同意结项 |
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|
6项 |
同意结项5项、不同意结项1项目 |
二、具体验收和检查结果
见附件1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同意结项及检查合格的各类项目,各项目主持人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相应经费核报工作。
2.需要补交部分材料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在11月13日前补齐材料,然后完成经费核报。
3.验收后予以撤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(详细名单见附件2)不再给予经费支持。
4.2015年立项,但本次没有提交验收材料的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(附件3)于2016年11月15日前统一提交验收材料完成结项,11月20日前完成经费核报工作。未按要求报送材料及经费核报者,不再给予经费支持。
附件1:2016年“本科教学工程”项目验收、检查结果一览表
附件2:撤销项目一览表
附件3:2015年未结项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表
教务处
2016年11月4日